1、治疗无效,能否在法庭上追究医院责任
治疗无效时,受害人能否在法庭上追究医院的责任,重点在于医疗行为是不是存在过错:
1.假如病人在同意诊疗过程中,因医疗机构或其医务职员的过错致使治疗无效,并因此遭到损害,那样受害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,追究医院的责任。
2.依据《中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:“病人在诊疗活动中遭到损害,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职员有过错的,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。”
因此,在治疗无效的状况下,若经调查确认医疗机构存在过错,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追究医院的责任。
2、医疗过错责任由哪个承担
法法律快车提醒,医疗过错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。这意味着,当病人在诊疗活动中因医疗过错遭到损害时,应由医疗机构而非大夫个人来承担赔偿责任。
医疗机构在承担赔偿责任后,有权对内部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追责和处置,但这并不影响医疗机构对病人承担的赔偿责任。因此,病人在遇见医疗过错时,应直接向医疗机构倡导权利。
3、医疗损害责任认定原则
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适用过错责任原则。这一原则需要,在认定医疗损害责任时,需要同时拥有以下三个构成要件:
1.损害结果,即病人在医疗过程中出现死亡、组织器官损伤致使功能障碍与其他不好的后果等;
2.过错行为,即医疗行为具备违法性,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、法规、医疗行政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、医院的有关管理规范、技术操作规则与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标准等;
3.因果关系,即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备因果关系。
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要件,才能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,并据此追究其医疗损害责任。